我国将对电视等开征废弃电子处理费

发表时间:2012/3/8 浏览:5625

标签:电子 电视  所属专题:模切加工专题

        业内人士透露,与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配套的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即将提报审批,预计将于今(2012)年下半年实施,家电品牌制造商将是该基金征收的主要对象,预计每年征收基金规模约30亿元(人民币,下同)。

        据办法提出,基金征收对象是具有自主品牌的国内生产企业;进口家电产品则是采行“谁进口、谁缴纳”;对国内从事代工(OEM)的企业则不会要求其缴纳。首批征收的五大类废弃产品为电视机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房间空调、计算机。

        与前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,征求意见稿第三稿提出的征收标准约降低20%,据最新标准,电视机每台征收15元(人民币,下同)、电冰箱每台12元,洗衣机每台7元、房间空调每台7元、计算机每台10元。

        目前,国内股市中从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的主要企业包括:格林美、TCL集团、四川长虹、桑德环境等。这些厂商可望从上述政策中受益。

        据发改委数据显示,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,每年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,报废量年均成长20%,预计到十二五末年报废量将达到1.6亿多台。

         据悉,家电报废每吨可获利3000-10000元,1吨废弃计算机及零件中约有0.45kg黄金、270kg塑料、128.7kg铜、1kg铁、58.5kg铅、39.6kg锡、36kg镍、19.8kg锑,还有钯、铂等贵金属;仅0.45kg的黄金价值就约为6000美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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